第一:破壞自由市場競爭機制
景氣不好,薪資水準低,本來就是創業的好時機。可是政府的政策卻嘉惠到既有存在的公司,
變相的幫助企業效能不佳的公司無法倒閉退出市場,反而用這筆資金建立新創公司的門檻。
一家有申請到與沒申請到的公司,他們人力成本最少一年相差26K*12。
你要多賣多少產品,提供多少服務才能彌補回這段差距?
第二:大學生該值多少薪水?
問題不是大學畢業生該有多少薪水,這勞資雙方本來就會議價取得平衡。但一旦公共政策制訂,造成政府提供大量
低廉薪資的大專畢業生薪資水準,具有市場影響地位者(政府、鴻海、國泰、104 人力銀行...)放出降價訊息,造成就業市場薪資訊息不對稱。
造成這一波薪資下降潮。
第三:資本利得者不繳稅,不繳稅的有錢人,獲得補貼。
繳稅的上班族 ,補貼剛畢業的上班族。拉大貧富差距
政策制訂本來就有其兩難,
第四:提供企業鑽營法令漏洞,而不思考增加產業競爭力
雖然法令上有規定不能大規模裁員的公司聲請22K但台灣大多數公司都有設立多家公司,用來避稅或是其他用途。
某奴隸銀行就擁有至少十幾個公司法人的名稱,裁掉 掛勞健保的A公司成員,然後用B公司來申請方案,反正對公司內什麼同一集團內。
其實本來就是一家公司罷了,就算檢舉也沒太大功能,負責人當然不同一個,當初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而作的。
別把政府想得太偉大,看看我們政府買賣官位多嚴重就知道了。
第五:大學畢業生就業能力不足,需要社會補貼政策者。其原就讀學校應該退出教育市場
應其培育出來的學生不符合社會需要,讓其退出教育環境。避免下一代青年浪費時間精力去投資在無用的教育上。讓國家競爭力減弱,
其評估方式,可從三年內,五年的,以及十年的畢業生來評估。使用社會救助方案或平均薪資水準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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