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0日 星期六

具體政策改善目標

所以提出具體希望改善方向,

1: 未避免現在薪資水準過低無法生存,償還就學貸款與負擔家計
提供之時薪工作機會,接受補貼者提供公部門夜間服務之勞務。
補貼 至 月收入上限 32,000NT。(限額,以分享工作機會給更多人)

2: 既有已申請 實習補貼之公司,補貼方式改為補貼實習員工 上班時薪 50元/HR,月上限 8,000元/實習生員額。


3: 分享工時,改善就業環境,廢除勞基法 84-1 責任制。
加強取締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設立查緝獎金獎勵金 揪出違反勞基法之公司。


4. 加強幫助青年創業,
從申貸門檻降低,延長還款年限,提高申辦金額要大 申辦速度要快
廣設創業貸款,增加實質就業需求才是真正有建設性的方案

共同行動
5: 共同抵制這一假實習、真剝削的政策,拒絕接受低薪、地位不明、缺乏保障的「實習」工作!



備註:現行之就業方案已經排擠掉原有提供清寒學子公部門實習方案之經費。政府總經費不變下,預算沒花在有意義的地方與貪瀆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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