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外商企業的會議室裡,坐滿了一群職場新人正等待面試。
「一年後,表現好,有機會留下;表現不好,必須離開;表現好、但景氣沒回春、公司沒預算,你們還是必須要走,」人資主管對這群適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的學生說得坦白,學生自己心中五味雜陳:先求有工作、還是要再等待有「好一點」薪資的工作?先有工作機會,但一年後呢?
企業實習方案對大專畢業生來說,是個好機會嗎?
匆忙上路的政策,仍有漏洞
教育部在日前宣布投入120億元推行大專畢業生職場實習計劃,鎖定95?97學年度大專畢業、目前尚未有工作者共33,500人到企業實習一年,每月薪水26,190元(本薪22,000元,勞健保、勞退金及職災4,190元)。
3月才公布草案,一上路,挑戰不斷。「立意良善,執行未盡周到,」立法委員洪秀柱直接點明。一開始,就爆出有企業前腳大量解雇員工,後腳來申請實習專案,甚至有紙上公司也來充數申請,讓外界質疑,政府是不是變相幫企業節省勞工成本?
面對批評,計劃草案公布兩個月後,5月11日「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才正式公告,從原先學校自行挑選企業,修改成教育部將聯同健保局、商業司、勞委會等跨部會共同進行企業初選,工作地點須排除國外及大陸,企業須沒有欠稅、3年內沒有重大勞資爭議,並且從今年1月1日起,不能有非因聘僱員工(含派遣人力)過失而解聘員工,或減少學校在學學生實習計劃,以及執行實習計劃期間不得解雇或資遣員工等條件,才可申請。
企業體質的評核在新版公告中解除疑慮,但下一步問題是:誰能監督執行細節?「教育部不能只給原則,」世新大學學務處生涯發展組組長楊珠江委婉的說。原本學校負責生涯輔導組的行政人員可能本來不超過3位,但一下子就要肩負起全校超過上百位學生和校友的工作媒合。
這個政策根本是個詐欺,從軍中退伍之後就是找工作,當初根本不知道這個政策,面試的時候主管說明了這個政策,希望我們能配合公司參加這個政策,並且解釋了這個政策的優點,不但能學習專業技能,而且還有賺錢的機會,將來在有機會繼續在公司發展,聽了多麼令人心動阿!於是無知的我便信以為真的參加的這個政策,當時公司回覆你錄取的速度很快,事後因為我答應了公司,便推掉了其他公司的錄取通知,惡夢就這樣到來了。
回覆刪除到了公司上班,剛開始不敢表現的太明顯,教了你一些簡單的軟體,過了半個月,我的專業技能學習,便是一位大雜工,一位政府花錢全民買單的大雜工,雜事成為我工作的內容,不管是老闆的雜事、業務的雜事、工程師的雜事、工廠內的大小雜事和作業員做的相同的事,這些就所謂的技能學習。不單單只是如此公司不供餐,伙食津貼算在你的22k,三節獎金看著別人領,年終聽說政府有規劃但還沒領到,接下來令人更無助,加班沒薪水,每天做了近12小時沒加班費P.S.其它非政府政策人員有加班費,出差請用自家車,自家車被拿來當公司車當貨車,出差費公司沒這個款項,三不五時要你自己騎機車去負責公司事務,油錢呢?自己出吧!要培養你的專業技能,想都別想吧!連假日都要注意公司雜事,是不是有e-mail,完完全全成了政府請來的免費奴隸,還要自己倒貼,這些事情實在很想向公司反應,但我瀏覽了網路以後,發現跟我類似情況的人還真的滿多的,但網路的意見都是小蝦米不要跟大鯨魚鬥,你們鬥不過公司的,就是忍耐吧!而且他們又沒花錢,他們幹麻花時間在你身上培養你阿!這是我所看見的答案。
已經在很無助的情況下,看到了某篇新聞,某位大官員說他自己的小孩以前也是22k,我想請問你們的家境有我們艱苦嗎?你兒子是助學貸款嗎?你兒子的工作內容有如此被壓榨嗎?他有你這個這麼有才幹的父親,真的是讓我們羨慕又忌妒,我們只是一般的市井小民,一個只有打工經驗,不知社會險惡的新鮮人,但政府從來不承認這個錯誤,在一個漂亮包裝的政策,是多麼簡陋的制度,這個政策要填一大堆問卷,為什麼他們不把想問卷內容的時間,拿來整理政策制度,在我看來那些問卷根本沒用,向政府反應公司問題,政府介入此問題,最後被懲罰的絕對是我們這些社會新鮮人,
我們這些參加政策的新鮮人還要被排擠,因為我們搶走了多數學生的工讀機會,其實我們並不是故意的,我們也是被這虛有其表的政策欺騙的,現在我們也進退兩難,但遲遲看不見政府的後續動作。
在經濟不景氣的時代,我們這種不是名校出身,家中經濟不好的社會新鮮人,就是該死,就是該成為政府為了提升所謂失業率的奴隸,沒有求職經驗,加上政府合法的讓企業壓榨我們,我們就是該死。這次選舉我之前投的那位總統還一直認為是大環境造成他們小輸,他或許不知道他專業的執政團隊,已經快把我們惹惱了吧!
21...k草莓奴隸